第二十章秩序问题(第3页)
癸君曰:“会长先生!”
主座曰:“癸先生!”
癸君曰:“我提议将此事付委。其委员会由……”
戊君曰:“会长先生!我起秩序问题。付委之议此时不在秩序,因延期之案尚在议中也。”
主座曰:“此举出之甚当。付委之议此时不在秩序,以延期之议之顺序在前也。诸君准备表决延期之议否?赞成者……”云云。宣布:“此议打消。”
癸君曰:“会长先生!”
主座曰:“癸先生!”
癸君曰:“我今再提出付委动议,其委员会由会长、理财、书记三人组织之。”
主座曰:“诸君听着,此动议,本主座当从而分开之。先呈付委动议,诸君预备否?”
子君坐而言曰:“我以为吾人当在会中结束此事。”
未君曰:“我起秩序问题。”
主座曰:“请未先生述其问题。”
未君曰:“最后之发言者未曾起立而称呼主座!”
主座曰:“本主座为之断定此点举得甚当。务望一切讨论,必当以正式出之。”
子君曰:“我起而就正之!会长先生,我反对付委案,因过于假权与少数人也。”
主座曰:“会众当可训其委员于被委之后。诸君预备否?”
戊君寅君同时并起曰;“会长先生!”
主座曰:“戊先生!”
戊君曰:“我提议……”
申君曰:“我起秩序问题。”
主座曰:“请述其秩序之点。”
申君曰:“会长先生!寅先生先成先生而起,或以彼坐位太远,而主座不之觉也。彼岂不应先于戊君而得地位乎?”
主座曰:“本主座当断定此秩序之点提之不适当。本主座见两会员同时并起,而已以地位与戊先生;今除非戊先生退让耳!”
戊君曰:“我既得地位,则不欲让之!会长先生,我动议……”
申君曰:“我将主座之判决诉之于众。”
主座曰:“申先生诉主座之判决,今之问题,为主座之判决可否成立为会中之定论。(讨论可随之。)诸君赞成主座之判决者请曰‘可’!”宣布曰:“已得可决!主座之判决,成为确立。戊先生请复发言!所议问题为付委动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