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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八十二章 决战时刻(下)(第2页)

「偷盗者,无论何物,必打三十、逐出;妄议主家、私斗闹事者,记大过一条,月末登明册通报嬷嬷与帐房,由上处置。」

她一字一字地说,声不高却穿透柴门长廊。

林伯这时才缓声接上,语气如春水细流:

「再说一桩,与你们将来也有关系的。」

「阮府不禁婚嫁。男nv下人若年满十六、心意相合,可由所属管事向嬷嬷请示,经许可後记名成对,配居厢房,婚事简从,不出府门办理。已配者须合力事务,不得因私废职。」

「若有子嗣,幼时可留府照拂,长成後须自行谋生,府里不编入月册。」

「若有人身契将满五年,服役期间清白无过,或有功於府者,可向帐房申请核查,得主家应允,准其离府,自由为人。」

「若尚未满期,亦可自赎,或由配偶家赎。银数依年计算,满五分之一即可议释,条件合者可酌减。身契一清,府中不留。」

说到这里,他顿了顿,又加一句:

「但若有恶行纪录,或故意隐瞒身世者,一律不准离府,反加管束。」

这番话说罢,院中一片沉默。

有个瘦瘦的小子眼底微亮,似乎刚才那些「得赏」、「可赎」、「可娶妻」的字句,b什麽都更有x1引力。

另一边,雀斑的小姑娘则偷偷咬了咬嘴唇,像是想问点什麽又不敢开口。

&孩站在最末,不动声se。

她听见了「离府」、「自由」、「申请」、「自赎」这些词,却没什麽反应。这些话落在她耳里,像是远处门墙上的字迹——能看见形,却不识其意。

四娘扫过众人一眼,冷声道:「记不住也无妨,日後一条一条犯过来,自然有人教你记得。」

林伯微笑,补了一句:「但若你们心中肯记,规矩便能护你,不是压你。这里的路不好走,但不会白走。」

他看了看天se,挥手唤来灶口小厮:「带他们去铺位安置。明日辰时前,到东廊点名,迟者记一过。」

众人听完规矩,低声应过,正要随着带路的小厮离开。脚步声在石板地上错错落落响起。

四娘眼角一扫,像是忽然想起什麽,眉梢一动,语气淡淡地开口:

「等等,今天新进的四个,先别走。」

她声音不高,却像落子一声,把半片院子的步伐都拦了下来。

几个已转身的人回过头,神情不一。那两名男童与那名有雀斑的小姑娘脚下顿了顿,连忙转向回头,齐齐站到原处。

只有一人,还是维持着刚才那缓慢、不急不缓的步伐,正随着人群往前走。她没抬头,也没回头,像是没听见、也没想过自己会被唤住。

直到她的袖角忽然被人拉了一下。

是一只细小的手,力道不重,却明确地拽了拽她的衣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