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卷(第1页)
我回到了安纳西,却没有见到她。诸位可以想象,我当时多么惊讶、多么痛苦!这时候我才开始后悔,不该卑鄙地抛下勒麦特尔先生,当我得知他的不幸遭遇后,更是悔不当初。那个装满乐谱的箱子是他的全部财产,为了救出这个宝贵的箱子,我们曾经费了那么多周折。可是,箱子刚到里昂就被多尔当伯爵扣留了,因为主教会已经事先写信通知伯爵,将我们携物潜逃的消息告诉了他。那只箱子是勒麦特尔先生谋生的根本,是他一生的心血,他再三要求归还他的财产,然而他的请求始终石沉大海。这只箱子的所有权问题至少应该通过诉讼渠道来解决,可实际上这件事根本没有遵循任何程序,就按强者的法律当场解决了。于是,可怜的勒麦特尔先生就这样失去了他的写作成果,这是他早年辛勤的结晶和晚年的收入来源,现在,什么都没了。
这对我真是无比沉重的打击。不过我当时正值不知忧愁的年纪,很快便让自己放宽了心。我不知道华伦夫人现在的地址,她也不知道我已经回来了,不过我估计很快就能得到她的消息。至于抛弃勒麦特尔这件事,说实在话,当时的我觉得也算不得多大的罪过。勒麦特尔先生出逃的时候我帮了一把,这是我能为他效劳的唯一事情。就算我和他一起继续留在法国,我也治不好他的病,又不能保住他的箱子,除了增加他的开支外,我一无是处。我当时对这件事情就是这样想的,可现在我不再这样想了。在刚做完一件丑事的时候,我们心里往往并不觉得太难受,只有在很久以后回想起这件事情时,才会受到真正的折磨。我们自己做下的丑事是永远不会从记忆中消失的。
为了得到妈妈的消息,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。巴黎那么大,我该到哪儿去找她?再说路途那么遥远,我怎么去呢?还是留在安纳西最为稳妥,在这里早晚能打听到她的去向。所以我就留了下来。但我没去拜访那位曾经保护过我、而且还能继续保护我的主教。我的女保护人不在这里,我担心他对我们私自逃走的行为大加呵斥。修道院我更是没去,因为格罗先生已不在那里了。总之,我没去拜访任何熟人。其实我原本想去看看地方执政官的夫人,只是一直没敢去。更不像话的是,我又去找旺蒂尔先生了。尽管我非常欣赏旺蒂尔先生,可是自从出走以后,我一次也没有想到过这个人。直到这次重逢我才发现,他在安纳西已经是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了,他人缘很好,左右逢源,贵妇们都争相邀请他。他的成功让我晕头转向,唬得我眼里只有旺蒂尔先生,几乎连华伦夫人都忘在了脑后。为了能随时随地向他请教,我提议和他住在一起。他同意了。他住在一个爱说笑的鞋匠家里,这个鞋匠像个爱逗趣的小丑,他对自己的妻子没有别的称呼,只是用方言喊她“骚货”,这个称呼用在她身上倒也算恰如其分。夫妻俩经常吵架,每逢这种时候,旺蒂尔就在旁作势劝解,实际上是故意挑得他们越吵越凶。他冷静地用普罗旺斯口音插一两句话,效果就非常明显,他们吵得翻了天,让人简直笑破肚皮。有时整个上午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去了,直到下午二三点钟,我们才随便吃点东西。然后,旺蒂尔便到他常去的交际场中,在那儿吃晚餐;我则独自一人去散步,想着旺蒂尔的伟大成就,一面赞叹羡慕他的稀世奇才,一面抱怨自己星宿不利,无缘过上那种美妙的生活。唉,我对生活真是一窍不通啊!如果我不那么蠢,如果我更懂得享受,我的生活会比现在快活一百倍。
华伦夫人出门时只带了阿内随行,我曾提过的那位贴身侍女梅瑟莱留在家里,仍旧住在华伦夫人的套房里。梅瑟莱小姐年纪比我略长几岁,长得不算漂亮,但是非常可爱,是一个对人没有恶意的弗里堡姑娘。除了偶尔不听女主人的话以外,我没发现她有什么缺点。我常去看她,我们算是老相识了。每次看到她,都让我联想到她可爱的女主人,这让我对她也萌生了爱意。梅瑟莱小姐有几个朋友,活该我倒霉,其中有一位名叫吉罗小姐的日内瓦姑娘对我发生了兴趣,她总撺掇着梅瑟莱领我到她家里去。我喜欢梅瑟莱,而且吉罗小姐家里还有几位我乐意见的年轻姑娘,所以也就跟着去了。吉罗小姐对我百般挑逗,可我对她真是腻烦透顶。当她那被西班牙烟草熏黑的干瘪嘴唇凑近我的脸时,要不是我拼命控制住自己,我真恨不得往她脸上啐一口。除却这点不快之外,我还是很喜欢和姑娘们相处的。也许是为了讨好吉罗小姐,也许是为了讨好我,她们每一个人都对我分外热情。我把这一切都只当作友谊而已。后来我有时会想,其实当时如果我愿意的话,完全可以将这种友谊再深入一步。只不过我当时没那个心思,就没往那方面想。
话说回来,女裁缝、女仆、女商贩都不太能让我动心,我需要的是贵族小姐。人各有所好,我一直有这样的幻想,在这一点上,我和贺拉斯的想法不同[24]。但这决不是仰慕门第和贵族地位的虚荣心使然。我喜欢的女人要有精心保养的鲜妍脸色、纤细秀丽的玉手、优雅的首饰,全身上下流露出轻盈精致、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,言谈举止富有品位,衣袍剪裁考究精美,鞋履小巧玲珑,丝带花边要和头发的颜色相得益彰。一个女人如果具备这一切,就算不漂亮我也会喜欢。我自己有时也觉得这种偏好十分可笑,但是我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,这是一种不由自主的偏爱。
真没想到,这样的机会居然再次出现了!是否有福消受,那就要看我自己了。我真希望能时不时地重回青年时代的美好时光,那些时刻多么甜蜜,又是多么短暂、多么难得!而我曾经多么轻易地品尝过那些甜美啊!只要一想起那些时光,我便再次感受到一种纯洁的快慰,而我正需要这样的快慰来鼓舞我的勇气,支撑我忍受晚年的烦恼。
有一天,我发觉黎明的景色格外美丽,便忙不迭地穿好衣服,跑到野外去看日出。当时正是圣约翰节之后的那个星期。我尽情享受着眼前的美景。大地万象更新,草木葱茏,繁花似锦,一派生机盎然;夜莺啼春已近尾声,却唱得更加起劲;百鸟啁啾齐鸣,用婉转歌声告别暮春时节,迎接美好的夏日,它们歌唱着我这个年纪再也看不到的灿烂时光,歌唱着在我如今居住的凄凉土地上[25]从未见过的日子。
我不知不觉地走出了城,暑热不断蒸腾,我沿溪流而行,在树木葱茏的小山谷里悠然漫步。这时,我听见身后传来马蹄声和少女的声音,她们似乎遇到了困难,但依然嬉笑不停。我回过头来,听见她们正呼唤着我的名字,我走近前一看,竟然是我认识的两位姑娘:德·格莱芬利小姐和加莱小姐。她们不是优秀的骑手,不懂得如何驭马渡过小溪。德·格莱芬利小姐是位可爱的伯尔尼姑娘,因为少不更事在家乡做了一些蠢事,被赶出了伯尔尼,于是便效仿起华伦夫人的模样来。我在华伦夫人府上见过她几次。她不像华伦夫人那样享有年金,好在她运气不错,和加莱小姐成了好朋友。加莱小姐和她很投机,请求母亲同意德·格莱芬利小姐在找到合适的职位之前做自己的女伴。加莱小姐比德·格莱芬利小姐小一岁,比她更漂亮,举手投足间有一种说不出的娴雅大方。她发育得很好,身段优美,正值青春少女最有魅力的年龄。她们俩亲密无间,两个人性格都温柔谦和,如果没有情人插足,这种亲密的友谊一定能保持很久。她们说要到托讷去,加莱夫人的城堡就在那里。她们自己不会驱马过河,便央求我帮忙。我想用鞭子从后面打马,可她们担心马踢到我,又怕自己摔下马来。我便另想了个办法:我拉住加莱小姐的马缰绳,牵着它过了河,另一匹马也老老实实跟着过来了,我涉水走过小溪,溪水漫过了膝盖。到了对岸,我便打算和两位小姐告别,然后像个傻瓜似的走开。但是她们俩低声交谈了几句,德·格莱芬利小姐便对我说:“不行,不行,我们不能这样放您走。您为了帮我们,衣服都湿了,我们要是不为您弄干衣服,那是过意不去的。请您跟我们走吧,现在您已经是我们的俘虏了。”我的心怦怦直跳,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加莱小姐。她看到我惊慌失措的样子,笑着补充说:“没错,没错,您现在是战俘了。快上马坐在她后边,我们要押送您去交差了。”我说:“可是小姐,我还不曾有幸拜见令堂大人,她见了我会作何感想呢?”德·格莱芬利小姐接口说:“她母亲不在托讷古堡,除了我们俩以外没有别人。我们今天晚上就回去,到时候您再和我们同行吧。”
这几句话在我身上引发的效果比触电还要迅疾。我纵身上马,坐到德·格莱芬利小姐身后,欢喜得浑身颤抖。为了在马上坐稳,我不得不搂住她的腰,这时我的心跳得那么厉害,连她也有所感觉了。她对我说,她也因为害怕掉下去而心跳得厉害。从当时我的处境来看,这句话几乎是在邀请我摸摸看她的心是否真的在狂跳,但我始终没敢那样做。一路上,我的双臂像腰带一样环住她的腰身,确实勒得很紧,可是没有挪动分毫。女性读者读到这里,也许很想赏我几个耳光,我也确实活该挨上几下。
旅途的愉快和少女天真烂漫的闲谈激起了我滔滔不绝说话的劲头,那一天直到夜里,只要我们在一起,我几乎没有片刻停嘴的时候。她们让我觉得无拘无束,舌头和眼睛全都说起话来,尽管两者表达的内容并不相同。只有几次短暂的时刻,当我和其中一位姑娘单独相处的时候,谈话有些尴尬,不过还没容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意识到彼此感觉窘迫的原因,离开的那一位很快便又回来了。
到了托讷,我晾干了衣服,我们就开始吃早餐。早餐后要忙的头等大事便是准备午餐。两位小姐一边准备午餐,一边不时亲一亲佃户们的孩子,我这个可怜的厨房小学徒只能在一旁眼馋。食物是一早从城里送来的,做出一顿丰盛午餐的原料应有尽有,甜食糕点更是丰富。美中不足的是没有酒。对于不太喝酒的小姐们来说,忘了带酒不足为奇,可我却有点遗憾——我本来还指望借酒壮壮胆呢。她们俩也有些懊恼,或许是出于同样的原因。不过,我并不认为她们会那样想:她们活泼又可爱,简直是天真纯洁的化身,再说她们俩和我在一起能出什么事?两位小姐打发人到附近各处去找葡萄酒,结果一无所获,这一带的农户都很穷苦,日子过得非常简朴。她们只好向我表示歉意;我对她们说,千万不必为难,她们不需要酒就能让我醉倒。这是我那天斗胆向她们说出的唯一一句奉承话。我相信这两位机灵的姑娘一定看得出来,我说的绝不是空话。
我们在佃户的厨房里吃午餐,我的两位女友坐在长桌子两头的凳子上,她们的客人坐在她们中间的一只三脚小圆凳上。多么美好的一顿午餐啊!多么醉人的回忆啊!我只付出了那么一点点代价,竟然能品尝到如此纯洁而真实的快乐,那何必再去寻觅其他的欢乐呢?巴黎任何地方的珍馐佳肴都无法与这顿午餐相媲美,不单单是指其中甜蜜的欢乐,也是指感官的享受。
午餐后,我们把省下来的食物收拾起来:早餐的咖啡我们没有喝,而是搭配她们带来的奶油和点心一起留到下午茶的时候享用。我们去果园摘了一些樱桃当作午餐后的甜点,同时也是为了活动活动消消食,有个好胃口。我爬到树上,连枝带叶地摘下一把把樱桃扔给她们,她们则用樱桃核从树枝间向我扔来。有一次,加莱小姐张开了她的围裙,向后仰着脑袋,摆出等着接樱桃的架式,我瞅准时机,恰好把一束樱桃扔到她的酥胸上。我们笑得前仰后合,我心里暗想:“为什么我的嘴唇不是樱桃啊!要是把我的两片嘴唇也丢到同样的地方,那该有多美啊!”
我们在完全自由的嬉戏笑闹中度过了这一天,没有任何拘束,但我们始终规规矩矩,没说一句过分的话,也没开一句出格的玩笑。而且,我们守规矩并不是勉强装出来的,而是随心的表现,是我们内心想法的自然流露。总之,我很内敛(别人可能会说我很愚蠢),我情不自禁做出的最放肆的行为,就是吻了一下加莱小姐的手。说实话,那也是情势使然,水到渠成地给了我这个小小的恩惠。当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,我呼吸急促,她双目低垂。我嘴唇嗫嚅着,实在找不到话说,竟然忘乎所以地吻了一下她的手。我吻过之后,她轻轻缩回了手。她望着我,脸上没有一丝怒意。我不知道当时自己可能对她说出什么话来,可就在那时,她的女伴进来了。在那一刹那,这位女伴在我眼里真显得丑陋不堪。
最后,她们总算想起来,不能等到天黑再回城里。剩下的时间刚好够我们在夜幕降临前赶到城里,于是我们便像来时一样上马启程了。要是我胆子大一些的话,我一定会换个位置,因为加莱小姐的那一眼让我心旌摇荡。但是我一句话也没敢说,她又不方便主动提出让我换一匹马骑。回城的路上,我们一直在说,这一天就这样结束了真可惜。不过我们不是在抱怨时间太短,而是觉得充分利用了这一天,做了那么多有意思的游戏,仿佛已经掌握了延长欢乐时光的秘诀。
差不多就在她们俘虏我的地方,我和她们分手告别。我们分手时多么依依不舍啊!我们又是怀着何等喜悦的心情约定再次见面啊!我们一起度过的十二小时,在我们心里丝毫不亚于几个世纪的亲密相处。对这一天的甜蜜回忆不会给这两个可爱的少女带来任何不便,我们三人之间温馨亲密的情谊远胜于肉欲的强烈快乐,而这两者是不能并存的。我们毫无猜忌、毫无羞愧之心地相亲相爱,而且我们愿意永远这样相爱。纯洁的品行也能产生精神上的满足感,这种满足毫不逊色于感官的声色之享,而且这种纯洁的满足感没有间歇,永远不会中断。对我而言,对这么美好的一天的回忆,比我这一辈子享受过的任何快乐都更使我感动、令我心醉、让我留恋。我不太清楚自己对这两位可爱的姑娘究竟有什么企图,但是我对她们俩都非常感兴趣。当然,这并不等于说,如果一切由我做主的话,我的心对她们两个就不偏不倚。我能感觉到自己是有所偏爱的。倘若德·格莱芬利小姐是我的情人,那固然是我的幸福,但如果完全任我选择的话,我更愿意将她当作自己的密友。不管怎么说,在我离开她们的时候,我觉得少了她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,我都会活不下去。可当时谁又能想到,我今后再也见不到她们,我们短暂的爱慕之情就到此为止了呢?
读到这里,读者发现我这段风流艳遇经过那么长的序幕之后,最大的进展也只不过是吻了一下手而已,想必会笑话我。哎,诸位读者啊!请你们不要搞错了。这场爱情的历险虽然以吻手告终,但我从中得到的快乐,比诸位至少从吻手开始的恋爱中得到的还要多。
旺蒂尔昨夜睡得很迟,我回来没多久,他也回来了。往常我一看见他心里就乐开了花,可这一次不一样了。我倍加小心,没和他谈起我这一天的经历。那两位小姐谈到他的时候颇有些瞧不起的意味,得知我和那样的坏人有来往,她们显得很不高兴。这让他在我心中失去了分量。况且在那时候,任何让我对两位小姐分心的事情都让我感到厌烦。不过,旺蒂尔同我谈起我目前的景况,又将我的注意力拉回到他那里,同时也让我想到了我自己。我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。尽管节衣缩食,但是我仅有的一点钱也已经所剩无几,几乎身无分文,妈妈还是没有一点消息,我不知道自己会落到哪步田地。眼看加莱小姐的朋友即将沦为乞丐,我真是感到百爪挠心。
旺蒂尔对我说,他和首席法官先生谈起过我的事,打算第二天带我上法官家里吃午餐。按旺蒂尔的说法,这位首席法官有一些可能对我有所帮助的朋友,再说结识一位这样的人总归是件好事。首席法官不仅聪明,而且很有学问,对人和蔼可亲,自己有才也爱才惜才。说完这些,他按平时一贯的做派将最正经的事和最无聊的事搅合在一起,给我看一段来自巴黎的优美唱段,谱上了当时正在上演的穆雷歌剧里的一段曲调。西蒙先生(这是首席法官的大名)非常喜欢这首歌词,所以想按照同一曲调和歌一首。他让旺蒂尔也写一首词助兴,而这个想一出是一出的旺蒂尔便让我也来一首。他说,明天要让大家看到歌词就像《滑稽故事》里的马车轱辘一样滚滚而来。
那一夜我迟迟不能入睡,干脆尽我所能来写写歌词。这是我第一次写这样的韵文诗词,写得还算可以,甚至可以说还挺不错的,如果前一天晚上让我写,我还写不出这样的韵味,因为歌词的主题描绘的是情致缠绵的场面,偏巧我这颗心当时正沉浸在脉脉温情之中。早上起来,我把写好的歌词拿给旺蒂尔看,他觉得词句很美,便把我的作品装进口袋里,也没告诉我他那一首是否已经写好了。我们一同到西蒙先生家里去吃午餐,这位先生对我们盛情款待。他和旺蒂尔相谈甚欢,两个才华横溢又博览群书的人聊起来当然不会没有意思。至于我呢,我扮演听众的角色,一言不发地听他们说。他们俩谁也没有提到歌词的事,我当然也不会提起。就我所知,他们始终没有谈过我写作的那首歌词。
西蒙先生似乎对我的仪态挺满意。在这次会见中,他在我身上观察到的几乎就只有这一点。此前他在华伦夫人家里见过我几次,但并未对我多加留意。因此,我们的相识可以说从这次共进午餐才真正开始。这次结识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,但却在日后给我带来了其他好处,想起他的时候,我还是很愉快的。
说到这里,我就不能不描述一下他的外表。他身为首席法官,又对自己的才华沾沾自喜,如果我不介绍一番,大家恐怕难以想象出他的长相。
首席法官西蒙先生个头不高。两腿又直又细,其实还是挺长,如果他站直了,还会显得高一些,可他总是斜叉着两腿,像一只大张的圆规。他的躯干短小精瘦,从各方面看都小得难以置信。赤身裸体的他一定像只大蝗虫。他的脑袋倒是正常尺寸,五官端正,神态高贵,眼睛也很美,整个人好像一个假脑袋插在树桩上。在衣饰方面,他大可不必破费,一顶大假发就足够把他从头到脚严严实实地遮住了。
他说起话来有两副截然不同的嗓音,在交谈时不停地变来变去,形成鲜明的反差,起初听起来很有意思,可是没过多久就让人很难受。一种声音庄重洪亮,那是从他头部发出的声音;另一种声音清晰分明,但是尖细刺耳,那是他的身体发出的声音。当他平静而从容地谈话时,呼吸匀称,语调沉稳,一直是那副低沉的噪音;可是只要他稍微一激动,声调就会变得激越,逐渐转变为吹口哨似的尖音,然后就很难再恢复到低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