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死遁,但被暴君发现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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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第 6 章(第3页)

沈白溪心虚地点点头:“刚……刚吃完。”

他努力装作和平时没什么两样,可嗓音里的沙哑和掩饰不住的疲惫,还是轻易泄露了出来。

连时秋抬手,像摸小狗似的揉了揉他的脑袋,笑道:“第一次跟着大军行军,不好受吧?我就不打扰你了,早点休息啊。”

只是一句再寻常不过的关心,却险些让沈白溪鼻尖一酸。

自从他穿书以来,真正关心过他,又从来没嫌弃过他的人,只有连时秋一个人。

年纪比自己还小,却这么善良懂事,不仅如此,打仗的本事也不赖。

和他比起来,自己就……

沈白溪有点牙酸,强忍着脚腕传来的刺痛,勉强扬起笑:“我……我先回去了,改天见啊。”

分别后,他在心里暗暗祈祷。

希望连时秋离自己的队伍远远的,这样一来,就不会看见他趴在地上装死的狼狈样子。

然而,沈白溪没有看见的是——

自己刚一转身,连时秋的眼神便冷了下来,温暖的笑意顷刻间散了个干净。

当他傻吗?

这个方向哪里是回营地的,分明是去虎帐的路。

前些天,王武叹着气和自己说起“大王找了个男侍妾”的事,连时秋还不敢相信。

他自幼无父无母,十四岁时便跟着秦湮南征北战,连时秋和厉王军中的所有人一样,将这位惊才绝艳,举世无双的主上奉若神明。

也知道这些年来,无论男女,从没有谁真正入过秦湮的眼。

就凭沈白溪?那条脏兮兮的小笨狗?怎么可能。

可事实偏偏摆在眼前。他亲手捡回来的这条小狗,居然真的抱上了秦湮的大腿。

为什么?

连时秋自己都不明白。

除了脸蛋和性格可爱了些,沈白溪几乎一无是处。

也不知道王爷到底看上了他哪里。

他望着那道一瘸一拐远去的矮小背影,眉心一点点蹙起,胸口似是堵了一团说不清道不明的闷气。

……

明明,是他先捡到的。

*